时间: 2025-03-31 00:28:20 | 作者: 制袋机系列
依照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现将有关上海好客田园食物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出产经营不合格德式咸猪肘的核对处置及信息状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29日,本局依法对上海好客田园食物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出产经营的德式咸猪肘做监督抽检。经浙江公平查验中心有限公司查验,查验陈述(No:202458084)显现德式咸猪肘不符合GB 2760-2014《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食物添加剂运用规范》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2024年11月22日,本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查验陈述送达给当事人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查看。现场查看时在当事人冷库发现两批次德式咸猪肘共446袋,本局对另一批次的德式咸猪肘进行托付查验(查验耗费2袋),查验断定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共出产463袋(1kg/袋)不合格的德式咸猪肘,其间4袋德式咸猪肘用于抽检,1袋用于留样,12袋用于内部试吃,446袋存放于冷库内,未对外出售。
当事人出产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食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则,决议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没收违法来得到的人民币50元;2、没收不合格食物444袋;3、罚款人民币70000元。
本局于2025年1月17日向上海好客田园食物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送达了绍越市监处分〔2025〕49号行政处分决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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